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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上荣:通过陈光诚事件看中国大陆法制

 

今年四、五月间,山东沂南县盲人、自学法律成才的维权律师陈光诚逃离非法软禁,进入美国驻华使馆停留一事引起西方媒体和国际人权组织的密切关注,而后陈光诚与家人离开中国去美国更引起中国大陆媒体的声讨和抨击。

其实陈光诚早在1994年曾因地方政府不执行残废人免税的政策上京告状;2000年把一个污染河流生态环境的造纸厂告上了法庭;2005年用上千条证据控告山东临沂地区政府强行堕胎结扎达到人口控制指标的罪行,当诉讼被拒后,他把案情公布在网络上,引起国际媒体的注意,美国“时代”周刊在北京采访了他,从此,陈光诚被临沂政府认为是“外国反华势力”,将他软禁在家中。他试图逃跑,但屡遭毒打;2006年6月他被沂南县关押,2006年8月18日开庭前,沂南县警察拘留了他的3位律师,其中对他案情最了解的律师一直被非法关押到庭审结束之后才放出来,政府为他指派的律师连案情都没有时间看完,2006年8月24日,他被以“破坏公共财产,组织暴民干扰交通”判刑4年3个月。

法院剥夺陈光诚选择律师的权利严重侵犯了他的人权,英国外交部Margaret Beckett多次指出“中国政府需证实努力建立法制,并保证法律程序在陈光诚的审判中得以实现”。国际法律界和人权组织对此案的审判发表了强烈呼吁,为他赢得了第二次审判的机会,然而,他仍然被同样莫须有的罪名定了罪。

2010年出狱后依然被软禁,他家里的窗户被铁皮钉死,时常被断电,6岁的女儿也为此失学,在地里干活的老母亲时时被骚扰,村里到处设有岗哨。2011年,纽约时报记者和一些支持者试图越过种种障碍去访问他,结果遭到毒打和抢劫。多位西方媒体记者、外交人员、人权关注组织人曾向中方提出要求探视陈光诚,均遭拒绝。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也曾向中方提出“另择出路”的建议。

2012年4月27日,陈光诚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到了美国大使馆。他逃离后,他的兄弟和侄子都被捕,他的妻子也受到直接的威胁,如此种种的恐怖威胁,迫使陈光诚改变了主意,决定带着家人一起离开中国大陆去美国。

陈光诚事件引起大陆媒体群起攻击美国,奇怪的是大陆媒体竟没有一个谴责中国司法制度不公平的声音,难道非法软禁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吗?难道公民的义务就是做不反抗的顺民吗?

最近,中共政法委书记说中国正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请问,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否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古人言“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当今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是建立在党权之下的,为执政党和有权有势的既得利益者服务的工具,在大陆,党大于法,党就是法。为了巩固政权,从上到下结成死党帮派,公安下面养黑社会的地痞流氓,充当共产党的打手,专门对付有理无钱要打官司的普通老百姓。

在纪念六四23周年即将到来的日子里,通过陈光诚多年苦斗的经历,我们要对大陆政府大喊一声:“听取人民的呼声,不要把人民当敌人,不要把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引入歧途,成为历史的罪人”,只有民主选举,实现多党制,通过监督机制,才能杜绝共产党内贪污受贿的恶习,才能给中国人民带来光明和希望。

 

网络编辑(Editor):Hu Ming 摄影(Picture):Li Li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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